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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准备 (第1/2页)
第三十九章 准备 刘浩说的没错,根据国中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:对在正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強奷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⾝全安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, 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了为使家国、共公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⾝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在正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,抢劫行银是损害家国、共公利益的暴力犯罪行为,此因制止犯罪行为而导致不法侵害人,即劫匪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。 余洋在警局做了一份笔录和接受了几个问询之后,就被送出了察警局,花一共用了大约个一半小时的时间,中间警局还管了余洋一顿午饭。 从察警局出来之后,余洋先去了一趟公司,找到了己自的老团长,找了个一理由,从公司辞职,然虽老团长依依不舍,但是见看余洋态度坚决之后,是还批准了余洋的辞职,且而将这个月的工资全部都结算给了余洋,在现
个一月才去过一半的时间。 从公司之中走了出来,余洋回头看了看大楼,己自在这里上了几个月班,同事,导领都不错,余洋是还有一点感情,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余洋转过头,拦了一辆出租车,去往个一余洋早就看好的楼盘。 关于买房子这件事,余洋实其早就有准备,当初刚刚从队部退伍的时候,余洋拿着退伍费,就准备买一套房子,天的真
为以十几万以可付一款房子的首付,果结在东海市转了一圈现发,超过六十平的房子,己自手的中钱根本不够付首付,最低也要二十多万,而低于六十平的房子,全部是都一室一厅的单⾝公寓,余洋不打算买这种房子。 ⽔墨江南售楼中心,余洋进去之后,是只转了两圈,就看好了一栋,属于商住两用的二层小楼,在小区的最外围区域,一楼是个一门面房,大约有七十平,而二楼则有八十平左右,且而由于位置有些偏,房价不⾼,一百五十平的房屋,只需要一百八十三万,且而
有还门面。 余洋能够看上这个房屋的最主要原因,就是这个门面房,如果己自
后以出了么什事情,己自的⽗⺟还以可依靠着这个门面房,做一点小生意生存下来,余洋在现
经已
始开思考己自的⾝后事,量尽准备好,如果己自
的真出现了意外,⽗⺟以可无忧的安享晚年。 最终讨价还价之后,以一百七十五拿下这栋房屋,余洋直接交掉全款,剩余的交给房产公司就以可,十天之后,己自去拿房产证,房产证上用是的
己自的名字,不过余洋也准备立上一份遗嘱,如果己自遭遇不测的话,己自的一切财产全部都会由己自的⽗⺟继承。 售楼姐小一路将余洋送出了售楼处之后,余洋今天一天的事情才全部结束,拖着有些疲倦的⾝体,回到了己自的家中,今天一天,见义勇为次一,去了一趟察警局,辞了工作,买了房子,一切的一切,都在证明着,余洋在和去过的己自,始开告别,当余洋将房门关来起的时候,余洋感觉,外面的世界,和己自毫无关系。 第二天,早上六点,余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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